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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关于迁安市印发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的通知

Mysteel获悉,迁安市下发的《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的通知》进行调整,自1月21日0时开始,执行以下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一)钢铁行业

1、效评价级别为A级的首钢迁钢公司,2台360平烧结机执行压减风门50%的减排措施,B-级企业的燕山钢铁公司1台300平、1台222平烧结机生产。保供暖的钢铁企业:九江线材,保留1台360平烧结机生产;鑫达钢铁公司1台216平烧结机生产;荣信钢铁公司2台200平烧结机生产;松汀钢铁公司1台300平烧结机生产。各钢铁企业其他生产装备停限产措施在烧结机减排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减排30%以上的要求,确定停限产装备,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科审核后,报市生态办备案;在落实管控措施期间,各企业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市生态环境分局时时通过在线数据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超控制总量排放的风险,将采取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各钢铁企业要严控煤气平衡,严禁煤气放散,如保障安全生产确需放散要第一时间向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保指挥中心报备,并严格控制放散速度、高效点燃放散。

2、独立轧钢企业。热风炉实施生产调控(即停产)。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2、除电力保供企业外,自1月20日起,每日20时至次日8时,钢铁、焦化、玻璃、电力企业禁止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辆除外),管控期间需保障治污设施运行、治理项目进度车辆进出厂提前报备,每日最多允许进出50辆,预测污染天气加重时,及时调整延长管控时间。其他涉及采取生产调控、管控的企业,自1月20日20时起,禁止车辆进出厂区。

(三)面源减排措施

1、矿山企业保障引领性企业提供原料的每日19时至次日7时停产。非保障引领性企业提供原料矿山企业停止生产、运输。

资讯编辑:刘秀云 1517654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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