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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韩国和越南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2022年12月29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ColdRolledCoilsofAlloyandNon-alloySteelathicknessbetween0.20mmto2.60mmandwidthbetween700mmto1300mm)启动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重新审查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及其他可变因素。本案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80天内作出。

调查问卷将发放至相关进口商、生产商、出口商及协会,其他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3年1月12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领取调查问卷,应不晚于2023年1月27日向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证明材料。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联系方式:

Director

TradePracticesSection

MinistryofInternationalTradeandIndustry(MITI)

地址:Level9,MenaraMITINo.7,JalanSultanHajiAhmadShah50480KualaLumpur,Malaysia

电话:(603)62084635/4639/4660/4640

传真:(603)62114429

电子邮箱:alltps@miti.gov.my

2015年8月27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进行反倾销调查。2016年5月23日,马来西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5.61%~23.78%、韩国3.78%~21.64%、越南3.09%~13.68%,该措施有效期自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2021年4月12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称,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商MycronSteelCRCSdn.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0月8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35.89%~42.08%、韩国0~21.64%、越南7.42%~33.70%。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1年10月9日起生效,至2026年10月8日终止。涉及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09.15.0000、7209.16.1000、7209.16.9000、7209.17.1000、7209.17.9000和7209.18.9900、7225.50.1000和7225.50.9000项下的产品,镀黑钢板和汽车用所有等级和规格的冷轧板卷不适用本案的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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