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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我市材料工业包含冶金、建材及其新材料产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是全市经济稳增长的压舱石。为推动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及形势

(一)取得的成效。

综合质效跃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材料工业企业超过1100家,总产值达到3233亿元,培育百亿级企业4家,新材料占材料工业总产值比重比“十二五”末提升21.8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产能816万吨、电解18.5万吨、水泥420万吨,烧结砖10亿标砖,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创新驱动激发新动能。创建6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立重庆市轻量化材料产业联盟,建成3家智能工厂和27个数字化车间,3家企业获评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和创新示范智能工厂,4种产品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绿色发展引领新趋势。在西南地区率先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水泥、墙材行业协同处置利废逾千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00余万吨,建成绿色工厂19家、节水型企业22家。

(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从机遇看,国内超大市场规模优势进一步发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我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加速引领周边地区新兴领域和消费升级对高端材料的需求,为材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依托“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构建起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渝甬通道等国际贸易大通道,为材料工业要素集聚和产品输出提供了便利条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国内两大制造业基地生产要素资源合理流动、高效聚集、优化配置,为材料工业强化产业链韧性提供了基础支撑;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为材料工业转型升级锻造新优势提供了强劲动力。从挑战看,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碳”以及“能耗双控”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任务更加紧迫;行业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新旧动能转化亟待加快,高端产品供给仍显不足;空间布局仍需完善,要素成本提升预期加强,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挑战依旧艰巨。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市材料工业跨关口、培优势、上台阶的战略决胜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底线思维,紧紧抓住战略契机,积极应对挑战,加强统筹谋划,推进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眼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供给高端化、发展绿色化、智造数字化,统筹传统材料和新材料发展,深化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加速信息技术赋能,为我市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提供有力的材料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联合创新平台,加大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力度,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向智能、高效、服务方向转变。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社会发展及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材料工业体系。

坚持生态优先。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引领,绿色制造为重点,鼓励研发绿色低碳新材料;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发展。

坚持集群发展。依托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完善产业生态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建设国家重要轻合金、玻璃纤维和复合材料以及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先进钢铁、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新材料产业。

坚持开放引领。加大新材料招商力度,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通过引资、引智、重组等方式,提升研发、制造、应用和服务水平,构建共享共赢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三)发展目标。

做大做强三大特色新材料产业,培育壮大三大前沿新材料产业,做优做精两大先进基础材料产业,重点围绕轻合金、先进钢铁、装配式建筑三条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材料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企业效益稳步提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基础再造取得成效,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三、重点方向

(一)做大做强三大特色新材料产业。

1.先进有色合金。

围绕打造轻合金产业链,重点发展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等产业,做大做强产业,有序发展再生有色金属等绿色循环经济产业,打造1800亿级先进有色合金产业集群,其中轻合金产业链超过1500亿元。

2.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

聚焦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领域轻量化需求,以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为主攻方向,探索发展其他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建设250亿级高性能纤维和复合材料产业集群。

3.新能源材料。

把握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机遇,以光伏材料、风电材料和储能材料为主攻方向,培育200亿级新能源材料产业。

(二)培育壮大三大前沿新材料。

1.气凝胶。

以硅基气凝胶为重点,加快推动气凝胶产品设计及应用,聚力开拓下游应用领域,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全国气凝胶产业之都。

2.石墨烯。

围绕石墨烯材料的低成本规模化制备开发,提高石墨烯产品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加快在电子信息、新能源、复合材料、健康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开发具有吸附、过滤、净化等功能的石墨烯环保产品和系统,培育发展电化学、超级电容、燃料电池等领域用石墨烯。突破石墨烯产业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单层石墨烯、微片衍生物、高导热功能材料、电磁屏蔽材料、传感器材料、改性涂料、医用敷料、抗菌复合材料等,推动石墨烯上下游产业集聚。

3.未来材料。

积极引育纳米材料,拓展纳米材料在光电、新能源、医药等领域应用范围。加强智能材料、仿生材料、液态金属、高熵合金和新型超导材料等领域探索。面向空天、深海、深地等国家重大工程需求,加强极端环境所需特种材料研发,形成一批创新成果。

(三)做优做精两大先进基础材料。

1.先进钢铁材料。

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建设需要和下游产业升级需求,以高品质绿色建筑用钢、汽车用钢、优特钢、高端不锈钢等为主攻方向,做强1300亿级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链。

专栏6先进钢铁材料重点板块

高品质建筑用钢:重点发展耐候钢、大尺寸型钢、海工钢、高强结构用钢,加快建筑结构用高强度抗震钢筋、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等产品开发,支持热镀锌无铬钝化板、无铬彩涂板等应用。

汽车用钢:加快推动超高强钢和热成型钢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发展汽车用棒、线材,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钢、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等产品开发应用。

优特钢:重点发展耐高温钢、耐蚀钢、钝化或耐指纹膜钢、轴承钢、高性能工模具钢、高性能电工钢、非晶合金、高温合金等,鼓励短流程生产优特钢,培育发展高品质铁基合金粉末、半导体用钢等。

高端不锈钢:重点发展装饰管、不锈钢流体焊管无缝管,培育发展高端精密不锈钢板、带、丝、线材等。

2.绿色建材。

以发展节能环保、安全耐久的绿色建材为目标,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攻方向,重点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做优做精玻璃、陶瓷和新型墙材产业,打造1500亿级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其中装配式建筑产业链达到1000亿元。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产业创新体系。

加快研发机构培育,支持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争取设立区域性研发总部、组建法人化独立研发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平台加快制定本领域技术路线图,健全成果转化、专利许可转让等机制,提升共性技术转移扩散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以“卡脖子”的战略性新兴材料为重点,探索“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支持材料生产、应用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协同攻关。鼓励创新资源聚合,支持新材料领域应用示范、测试评价以及产业联盟等平台建设。探索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共性技术资源库、行业数据资源库、通用模型库等共享数据库。加快完善计量校准、标准普及、检验检测与认证认可咨询、质量诊断与改进提升、品牌培育等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二)培育壮大产业链群。

深入落实“链长制”,围绕轻合金、先进钢铁、装配式建筑等重点产业链,支持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积极向重点产业链中与现有主营业务关联度较高环节延伸布局,补齐产业链短板。加强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招商协同,依托生产制造类项目同步引进企业研发设计、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类项目。推动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协同式供应链库存管理和供应链运输管理,建立供应链风险等级预警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探索领军企业、“链主”企业提需求及认可采购、上下游企业揭榜参与的协作模式,推动领军企业、“链主”和中小企业补链成群。支持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成渝)、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等通道建设,加速有序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配置。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材料工业融合,促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全产业链的集成应用。鼓励智能生产设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设备、智慧物流与仓储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在材料工业的普及,推动企业信息系统与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支持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促进工业设计与材料工业深度融合,连接材料产品需求和供给、艺术和技术,丰富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消费需求,为材料工业注入新的活力,带动材料工业竞争力和品牌效应整体提升。

(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执行国家产业准入和化解严重过剩产能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探索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路径,引导行业企业制定“碳达峰”方案,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支持企业实施原料、燃料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新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鼓励行业企业制定节能技术改造计划,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工艺和绿色产品,高水平建设能效“领跑者”和绿色工厂。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水泥企业扩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规模和范围。加快开发“城市矿山”,着力提升废旧金属、建筑垃圾等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完善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鼓励增加废钢使用量,支持发展短流程炼钢。

(五)构建协同发展格局。

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材料工业协同发展,探索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促进两地优质原材料供给上下游协作链条相互衔接,共同营造开放、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建设一批材料领域川渝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转移示范基地。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部署,加快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高端化、服务化升级步伐,基础原材料、一般加工制造企业向主城新区和“两群”地区有序转移;推动主城新区加快补齐现有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缺失环节,打造一批规模明显、链条完整、优势突出的材料工业集群和特色园区;提升“两群”材料工业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小而精”特色材料产业集群。强化开放合作,以产业链发展空白及向下游延伸补短板为主攻方向,谋划一批产业链重大招商项目,推动龙头企业、研发机构联合招商,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积极承接东、中部地区材料工业转移。

五、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发展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实施改造,落实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作用,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指导完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统筹落实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和重点领域应用推广等各项工作,协同处理好稳增长与安全环保、疫情防控等工作之间的关系,系统解决材料工业发展的重大倾向性问题。有关区县和重点园区要统筹协调推动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补链强链。发挥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补齐产业链短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等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及时反映各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服务政府决策。

(二)强化政策支撑。

深入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推动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节能、环保、安全、财税、金融、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措施,强化政策间的衔接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聚焦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加强产业发展、研发创新、人才引培等专项资金(基金)统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产业创新、集群培育、企业做强、融合发展、公共平台建设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落实负面清单。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投资项目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四)抓好示范引领。

聚焦国民经济、国防安全重点领域,针对新材料供需衔接、产用合作等短板,探索搭建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点突破关键领域新材料共性应用技术,引导制定产品标准与设计规范,促进新材料标准及下游应用设计规范衔接配套,推动形成新材料产业化应用示范。认真落实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突破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鼓励在创新驱动、智能制造、绿色低碳、补短板等领域建设示范项目。加快对节能低碳、安全性好、性价比高的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参与绿色建材下乡活动。

(五)加强要素保障。

多措并举抓好煤、电、水、气、运等生产要素协调,稳住关键产品供应,保障园区建设、项目用地和用工需求。促进金融服务重点向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5G通信、工业互联网等与材料工业融合创新应用项目和“专精特新”企业倾斜,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问题,降低融资成本。鼓励资源型企业“走出去”,提高材料工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矿产品原材料保障水平。落实创新领军人才等相关政策,大力引进材料工业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产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完善面向材料工业的人才服务体系。

(六)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我市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宣传报道,消除对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在市场准入时“一刀切”列入“两高一资”行业的误区,切实增强行业自信,引导产城共融发展,全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外部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加强规划宣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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