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铁矿石  >  产业政策 > 正文

阳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11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议分析,近期我市预计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保障和方便患者就医。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管理措施

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按照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2022-2023)“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在全市域的国、省道、县乡道路,停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驶运,执行任务的各类专项作业车、运输农产品的(绿色)临时通行车辆等,经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受限行措施影响。

交警部门围绕重点区域进行车辆分流、优化车辆行驶路线,加强高峰时段指挥疏导,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加强市内短倒车辆运输管控,调整重点道路中重型运输车辆通行时间,原则上在白天(8点-18点)通行;严厉打击冒黑烟机动车。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2022-2023)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绩效分级A级企业要严格落实协商减排,火电行业在确保正常发电基础上,尽力降低负荷,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³、25mg/m³、35mg/m²。企业要全面加强厂区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确保各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管控到位。

各县(区)可采取更为严格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

(三)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市域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工。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已停工工地,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通过喷洒抑尘剂等方式进行抑尘降尘作业。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将相关印证资料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备案后,白天(8点18点)可正常施工,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不起尘,对料堆、土堆、裸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严密苫盖或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加强城市主干道及重点区域湿扫频次,减少二次污染;适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视情添加抑尘剂进行作业。

四、散煤管控措施

加大散煤整治力度,对散煤燃烧及散煤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面排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全面禁煤。

五、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禁烧巡查,严禁燃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严禁废品收购站焚烧废物和使用废物、燃煤取暖。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措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点煤制品、木制品等易产生烟尘的旺火。加大加油站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加强油气、油品管控,严控各类面源污染。

六、强化督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管控措施执行不力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扬尘管控、移动源管控、散煤禁烧、面源污染管控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报送市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

七、强化信息报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每日报送落实管控情况,电子版发邮箱yqhb111@163.com,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单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落实情况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资讯编辑:祝蓉 021-66896654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