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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实施能耗双控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节能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2021年单位GDP能耗较2012年累计下降33.7%,在国家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连续5年获得超额完成等级,被国家通报表扬。

一、加强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省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节能、环保副省长为副组长,30多家省直单位为成员的高规格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能耗双控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省财政每年安排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含公共机构节能经费),支持各地开展节能示范城市创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覆盖全省16个市、100多个县区节能主管部门能耗双控、节能审查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能耗双控业务能力。

二、强化目标约束管理

一是强化节能工作统筹谋划。省政府及时印发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将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省节能办每年组织召开能耗双控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研究部署能耗双控重点工作;及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各市政府责任。

二是强化源头控制和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新上耗煤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过程管控,按季度发布全省及各市能耗双控进展情况通报和“晴雨表”,督促各市根据通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是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考核问责制,省政府在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时,将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列为“一票否决”事项。组织开展市级政府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是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组织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领域国家重大专项节能监察。积极开展日常节能监察,进一步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组织开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积极推进高耗能企业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完成国家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等政策文件,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组建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整合省内龙头企事业单位设计、生产、施工、科研能力。合肥市被列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积极创建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鸿路钢构等5家单位被列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三是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公铁、空陆联运和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蚌埠市国家绿色交通城市、岳武高速安徽段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和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车船,推广应用新能源、LNG等清洁能源。

四是深入开展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在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等新建建筑,率先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稳步推进省直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组织签订省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合作协议,省暨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平台上线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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