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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

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清洁低碳的发展方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能源供应更有保障、能源结构更加优化,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期间,福建省能源保证能力持续增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3905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长约3.23%。“十三五”期间电力装机新增1557万千瓦,至2020年总规模6487万千瓦;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2483亿千瓦时,最高负荷4223万千瓦,“十三五”年均增长均为6%。

该规划指出,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实现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至2025年,福建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00万吨标准煤。2025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从2020年的48.3%下降至48.2%,清洁能源比重从28.1%提高到33.6%。2025年福建省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48.2%、石油18.2%、天然气6.2%、非化石能源27.4%(含核、水、风、光、生物质)。

根据经济发展对电力要求,预计2025年全省用电量3300-343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8%-6.6%,人均综合用电7677千瓦时。2025年全省电力规划装机达8500万千瓦,其中,火电3917万千瓦,占46.1%,新增664万千瓦左右;水电1200万千瓦,占14.1%;核电1403万千瓦,占16.5%;抽水蓄能500万千瓦,占5.9%;风电900万千瓦,占10.6%;光伏500万千瓦,占5.9%,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从2020年的55.8%提高至58.5%。

期间,将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3225万千瓦,科学开发生物质能,统筹各类生物质资源,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清洁高效、经济实用的原则,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合理选择利用方式,推动各类生物质能的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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