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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振国委员:建议制订含铁锌尘泥管理办法,推动钢铁行业资源化利用

钢铁工业是极为典型的流程制造企业,体量巨大,因此钢铁冶炼各个环节都有不少废弃物产生。固体废物种类繁多,主要有高炉渣、钢渣、含金属尘泥、脱硫石膏、脱硫灰、铁合金渣等。其中,产生量最大的固废是冶炼渣,其次是钢铁含铁尘泥。

钢铁含铁锌尘泥的堆放占地多、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工艺简单、综合利用率低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钢铁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课题,资源化利用亟须政策推动。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凌振国建议,制订专门的钢铁含铁锌尘泥管理办法,推动钢铁行业资源化综合利用。

钢铁含铁锌尘泥中不仅包括铁元素,还含有锌、钾、钠、金、银、铟、等有价元素。科学提取含铁锌尘泥中的有价金属元素,能够对铁矿石、钾盐等一次资源形成有效补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进口矿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问题。同时,提高含铁锌尘泥综合利用水平,也能释放大量堆存所占用的土地,减少环境污染。

“在我国能源、资源、环境等压力日益突出的形势下,要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高钢铁含铁锌尘泥综合利用水平,推动钢铁产业链向零排放的方向发展。”凌振国表示。

凌振国建议,加强对钢铁含铁锌尘泥现状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对于以资源综合利用名义开展烧结、炼铁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执法督察,坚决取缔;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在钢铁产能聚集区建立固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基地),实现与其他工业源、社会源固废的集中协同处置。对已实现资源全部综合利用的示范项目,要在国家层面统筹布局,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力度。鼓励和支持钢铁龙头企业统筹布局资源化利用项目,延伸循环链,优先给予项目能耗指标。尤其是对已列入产业投资鼓励类指导目录并极具推广价值的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协同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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