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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今年起不再审批焦炭、纯碱等新增产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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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3月1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了《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超高功率以下石墨电极、钢铁(已进入产能置换公示阶段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铁合金、电解、氧化铝(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除外)、蓝宝石、无下游转化的多晶硅、单晶硅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除国家规划布局和自治区延链补链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外,“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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