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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企业“减负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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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京11月20日电 (徐珊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在20日召开的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江苏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落实“五个严禁”,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当天,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张世祥表示,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商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指出,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统一落实“五个严禁”,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主动降低收费标准,持续规范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细化明确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比如,在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方面,《通知》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省级文件,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奖项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在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方面,《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和分支(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按照有关程序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收取向社会提供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费用时,需要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内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通知》在逐项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对应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晓雷介绍,其中,《通知》要求按照《江苏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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