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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el: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钢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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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大幅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长三角地区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8倍。2018-2019年秋冬季,长三角地区10个城市未完成PM2.5浓度下降目标,其中,5个城市同比不降反升,PM2.5浓度“北高南低”的空间分布特征依然明显。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三角地区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详见附件1)。

  实施范围: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共4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深入落实化工、钢铁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低效燃煤热电机组整合,提升生物质锅炉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推进长三角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公转铁、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江海直达等多式联运项目。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加强船用燃油监管。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深入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执法,深入推进苏北、皖北等淮海经济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

二、主要任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钢铁部分: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省(市)要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相关要求,加快制定本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确定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系统组织开展工作。各地要督促实施改造的企业严格按照超低排放指标要求,全面实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积极协调相关资源,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2019年12月底前,上海市完成宝武集团3号、4号焦炉及4号自备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江苏省完成35家、8200万吨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鼓励企业根据技术装备能力、生产工艺水平,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除尘设施鼓励采用湿式静电除尘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先进工艺;烟气脱硫实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运行稳定性,取消烟气旁路,鼓励净化处理后烟气回原烟囱排放;烟气脱硝采用活性炭(焦)、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等高效脱硝技术。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鼓励实施烧结机头烟气循环。

  加强评估监督。企业经评估确认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税收、差别化电价等激励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对在评估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应急绩效等级降为C级。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加快推进港口、码头、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各城市要加快实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三角区域港口货运和集装箱转运专项治理(含岸电使用)实施方案》,加强长江、京杭运河、淮河及重要支流航道建设,推进内河水运航道网络建设和提升。推动宁波舟山港、上海港、连云港港以及长江干线港口等水水中转、江海直达和江海联运配套码头、锚地等设施技术改造。上海市2020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江苏省2019年推动港口集团码头一体化整合、沿江沿海港口和集装箱码头整合并购,支持集装箱“弃路改水”;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浙江省2020年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达到840万标箱;2020年10月底前沿海主要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集疏港实现由水路或铁路运输;乐清支线全线开通后,加快乐清湾码头C区建设,实现煤炭等散堆装货物经铁路运输。安徽省2019年12月底前争取开工建设合肥市中派港区码头、阜阳港南照综合码头一期等工程;2020年12月底前争取开工芜湖、安庆、铜陵、阜阳等集装箱、件杂货、天然气转运等码头工程。2020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全面接入集疏港铁路

  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各地应制定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及实施计划。各地景区、娱乐场所新增车船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船,逐步将已有车船替换为新能源车船,大力推动20年以上的内河船舶淘汰。

 

 附件:1.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气象局、铁路局、民航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省(市)生态环境厅(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6日印发

  附件1.

长三角地区各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城 市

PM2.5浓度同比

下降比例(%)

重污染天数

同比减少(天)

上海市

0.0

持续改善

南京市

3.5

持续改善

无锡市

0.0

持续改善

徐州市

5.0

1

常州市

3.0

持续改善

苏州市

3.0

持续改善

南通市

3.0

持续改善

连云港市

3.0

持续改善

淮安市

3.0

持续改善

盐城市

3.0

持续改善

扬州市

3.0

持续改善

镇江市

4.0

持续改善

泰州市

2.0

持续改善

宿迁市

4.0

持续改善

杭州市

0.0

持续改善

宁波市

-

-

温州市

-

-

湖州市

0.0

持续改善

嘉兴市

0.0

持续改善

绍兴市

0.0

持续改善

金华市

0.0

持续改善

衢州市

0.0

持续改善

舟山市

-

-

台州市

-

-

丽水市

-

-

合肥市

3.5

持续改善

淮北市

4.0

1

亳州市

4.0

1

宿州市

1.0

持续改善

阜阳市

3.5

1

蚌埠市

3.0

持续改善

淮南市

5.0

持续改善

滁州市

4.0

持续改善

六安市

4.0

持续改善

马鞍山市

3.0

持续改善

芜湖市

4.0

持续改善

宣城市

1.0

持续改善

铜陵市

4.0

持续改善

池州市

0.5

持续改善

安庆市

2.5

持续改善

黄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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