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Mysteel获悉,唐山市人民政府4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截止到发稿,尚无钢厂收到此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巛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唐政办传[2019]2号)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落地见效,按照4月2日全市十项重点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严管控措施
4月份,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高新区、丰南区、古冶区、丰润区铸造、砖瓦密、独立石灰密、橡胶企业停产,其他减排措施按照唐政办传[2019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细化减排清单和工作责任
对唐政办传[2019]2号文件规定的各行业停限产要求,各县(市)区要形成停限产清单,明确到停限产的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停隈产具体时间段,于4月4日12:00前报市直有关部门备案。其中,钢铁、焦化、水泥、铸造、陶瓷、橡胶、独立轧钢砖瓦窑、独立石灰窖行业停限产清单报市工信局备案;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行业报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备案;涉VOCs行业和企业涉VOCs工序报市生态办备案。
路北区、开平区、丰润区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煤炭开釆等重点用车企业每日进厂运输车辆在核准的正常进车数量基础上减少50%,对此项要求,路北区、开平区、丰润区要进步制定隈制运输清单,明确具体企业、每日允许进厂运输车辆数量、每日减少的进厂运输车辆数量、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4月4日12:00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在唐钢南北厂区、唐银、东欢坨矿,秦黄下、站西片区、城南拆迁改造片区和唐山花海施工场地设立流动执法站点,不定时不定企业开展驻企执法,严查尾气超标、扬尘洒和超限超载问题。对此项要求,由市公安交警支队会同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贵,明确流动执法站点数量,所在位置,所负责的区域、工地、企业,组成人员,于4月4日12:00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上述要求的停限产清单、限制运输清单,各县(市)区要于4月4日前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要督促相关企业将停限产、限制运输情况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厂区公示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报驻地所在环保专项巡查组。市直有关部门、各环保专项巡查组要加强检查督导,督促各项管控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Mysteel将于4月份持续跟踪此次文件对于河北地区钢厂生产及铁矿石市场的影响情况。
免责声明:Mysteel力求使用的信息准确、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并不保证其是否需要进行必要变更。Mysteel提供的信息仅供客户决策参考,并不构成对客户决策的直接建议,客户不应以此取代自己的独立判断,客户做出的任何决策与Mysteel无关。本报告版权归Mysteel所有,为非公开资料,仅供Mysteel客户自身使用;本文为mysteel编辑,如需使用,请联系021-26093490申请授权,未经Mysteel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传播、发布、复制本报告。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报告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