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发﹝2012﹞105号文并切实做好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2-08-31 17:07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川国土资发〔2012〕111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查清我国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煤炭、铁等22种重要矿产开采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以下简称“三率”)的调查与评价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切实做好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确定我省开展“三率”调查与评价的调查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开采煤炭、铁、锰、铜、铅、锌、铝土矿、锂、镍、钨、锡、锑、钼、稀土、金、磷、硫铁矿、石墨、芒硝和盐矿等20种重要矿产资源的所有矿山企业。通过开展“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基本查清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水平,建立我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分工

省厅矿管处、规划处、储量处、规划院联合成立“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办公室设在规划院。

规划院成立“三率”调查与评价项目组,具体负责全省“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编制“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方案、开展调研和资料收集、市(州)矿政管理人员培训、组织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实地核查、编制“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研究报告与成果上报。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内有关矿山企业的“三率”调查:指导培训矿山企业填表的技术人员、组织矿山企业填报调查表并进行初审、对典型矿山开展实地核查、调查成果汇总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8月下旬项目组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培训,省厅制订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9月上中旬,省厅部署全省“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并对市(州)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市(州)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9月中下旬至10月底,企业填写调查表并上报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县(市、区)局汇总后上报市(州)局。11月,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完成调查表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典型矿山的“三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11月底前将调查成果汇总上报省厅。培训和填报期间“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项目组对各市(州)“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展业务督促指导与调研。12月,省厅对市(州)上报的调查成果审核汇总并上报国土资源部。

(三)2013年1月至3月,省厅项目组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单位对典型矿山“三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编写全省各矿种“三率”调查与评价报告。

(四)2013年4月至6月建设全省“三率”调查与评价数据库,向国土资源部提交最终成果。

四、技术支持

“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项目组为全省“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通过电话、邮件、QQ等方式向全省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咨询联系电话:028-87793298;邮箱:sanlvdiaocha@163.comQQ群:256519764。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是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监管和构建激励约束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督促与指导矿山企业如实填报调查表,调查应覆盖20个矿种的所有矿山企业。要做好“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培训、调查表发放、收集、初审、上报等工作,确保“三率”调查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与时效性,并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立即部署调查评价工作,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企业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或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网站下载调查表格,矿山企业应迅速组织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填报工作。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址:www.scdlr.gov.cn,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网址:www.sclsp.org.cn。

(二)确保真实

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是本次调查能否取得实际成效的关键。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全国重要矿产“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掌握调查表的填写要求,并按照填报说明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调查表,对填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省项目组沟通。市(州)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典型矿山特别是大中型矿山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的数量不能低于调查矿山总数的10%,并在汇总上报调查表时同时上报实地核查情况报告。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调查表真实性的审核,省厅将委托专业技术单位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部分矿山企业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提供虚假调查表的企业,一经发现,将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提交成果

矿山企业提交的成果包括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国土资源部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开发了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报盘系统并将在近期下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矿山企业使用。矿山企业要按照报盘系统的要求在计算机上填写。矿山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采矿许可证复印件2份,矿山选矿流程图打印版2份(无选矿厂的企业可不提交),与电子版调查表内容相同的纸质调查表2份(需在采矿权人栏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填表人、审查人处签名),若有严重影响矿山技术经济指标的重大生产工艺或处理量调整变化,需附相关生产工艺或处理量调整变化说明。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经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厅。

联系人及电话: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项目组李发斌028-87792258,13808077273

附件: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5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实施方案.doc

三率指标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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