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大力推进矿山整合调整矿业经济结构

2011-09-06 09:14 来源: 黄石市国土资源局

   近年来,黄石市将矿山整合作为调整矿业经济结构、优化矿山布局、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历经整顿、整合,全市矿山由2006年的517家,压减至现在的352家,不仅改善了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生态环境,而且促进了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了经济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合责任。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整顿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矿山整合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矿山整顿整合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了矿山整合必须遵循政府主导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矿山整合的责任主体,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二、科学编制方案,明确整合目标。在第一轮整合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黄石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整合矿区18个。在县级整合方案中,将重点整合矿区由18个增加到26个,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

  三、严格规范审批,把好整合关口。该市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调查摸清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和矿业权设置情况,组织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和整合实施方案,依法划定矿区范围和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的矿山依法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变更)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安监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牵头组织实施煤矿整顿整合工作,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财政部门负责监管矿业权价款入库,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关闭矿山退款退费工作;公安部门、电力部门分别负责易爆物品的监管和拉闸限电,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国土资源主抓的矿山整合工作格局。

  四、注重典型引路,探索整合模式。按照区别情况、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了“五统一”管理、整体收购、联合经营、镇办镇管等四种整合模式。大冶铁矿推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采、统一销售、统一管理”,整合周边小矿5家,整合后周边矿山年产矿石量由10万吨提升到30万吨;大冶市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收购勤缘、春华、汉华三家矿山,促使石头咀矿区设置一个采矿权;阳新县金海煤炭开发区联合经营,煤矿数量由1997年的13家压缩到现在的5家,并利用劣质煤炭资源拟建中外合作煤矸石混合开采项目;大冶市陈贵镇巩固“镇办镇管、股份合作”成果;大冶市余华寺铁矿区等3个矿区“联合经营”;大冶市千家湾矿区“整体收购”进行整合等等,达到了典型引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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