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第三批省级成果验收会召开

2010-06-13 15:40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第三批省级成果验收会6月10日上午在京召开,河北、内蒙古、吉林、上海等15个省(区、市)和中核集团的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将在会上接受部级验收委员会的验收。据了解,为做好这批省级成果的验收工作,全国项目办今年3-5月先后派出数据验收组赴以上各省(区、市)进行了数据验收,并提出数据验收及修改意见。

为确保成果验收的质量,经过充分酝酿,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聘请了以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地质调查局副局长张洪涛为主任、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傅鸣珂研究员、国家测绘局总工程师胥燕婴研究员为副主任的验收委员会,具有高层次、代表性比较广泛,成员由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开发司、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矿业联合会、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和辽宁地质调查院的17位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将在听取汇报和查阅成果资料基础上,参考数据组验收意见,对核查成果进行质询、讨论、评议。

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司长刘连和、副司长王昆、地调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志奇国土资源厅王赤兵副厅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15个参加成果验收省(区、市)国土资源厅主管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核查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数据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验收会。会议由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发展研究中心总工谭永杰主持。

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司长刘连和在讲话中明确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认真修改,按期提交成果。验收会结束后,各省(区、市)要认真按照验收意见和专家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实地核查成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复核情况正式下达验收意见。

二是妥善做好问题的处理工作。本次实地核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936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发[2010]2号),明确了问题处理指导性意见和登记数据库更新变更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学习和把握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调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变更登记数据库,推进矿政管理管理。

三是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应用。核实矿业权的位置是矿业权实地核查最基本的目的,各省还应该高度关注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深度应用,鼓励以县为单元将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应用到矿政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用到“矿政管理一张图”的建设中,并建立实地核查成果更新机制。推进成果的深度利用,提高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的利用水平。

四是全国项目办要做好最后一批9个省(区)的成果验收工作,完成各省成果的复核、验收意见批复和成果数据的接收工作。同时要着手最后的全国汇总工作,各省要继续给予支持和配合,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国汇总。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成果和基本做法应用到日常的矿政管理中,尤其是做好2009年6月30日实地核查基准期前、后的衔接工作,各省(市、区)国土资源厅(局)指导、监督所属市县按照标准做好新立矿业权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

据悉,会议将持续3天,每天将对5个省(市、区)的实地核查成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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