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化钼块 GB 5064-87 代替 GB 5064-84
2008-08-05 11:39 来源: 我的钢铁
1 技术要求 1.1 牌号和化学成分 1.1.1 氧化钼块按钼含量和杂质不同共分为六个牌号,其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1.2 需方要求时,可协商提供表列以外其他元素的实测数据。 1.2 物理状态 1.2.1 形状:氧化钼块产品以圆柱形或其他块状交货。 1.2.2 重量:块重1.0-5.0kg。 1.2.3 比重:不小于2.5。 1.2.4 水分:不大于0.5%。 2 试验方法 2.1 取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采取应符合GB 4010-83《铁合金化学分析试样的采取法》的规定。 2.2 制样 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应符合GB 4332-84《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制取法》的规定。 2.3 化学分析 化学成分分析按《氧化钼块化学分析方法》中的GB 3285.1-3285.9-82进行。 3 验收规则 3.1 质量检查和验收 产品的检查和验收按GB 3650-83《铁合金验收、包装、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进行。 3.2 组批 氧化钼块应成批交货,每批由同一牌号组成,重量不小于1t。 4 包装、储运、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4.1 包装 产品采用铁桶包装,每桶净重30kg或50kg,如用户对包装有特殊要求,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2 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的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 3650-83的有关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铁合金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振江、孙岩铎、张明泉。 本标准中YMo55.0-A、YMo52.0-A两个牌号标准水平等级标记为“Y”,YMo55.0-B、YMo52.0-B、YMo50.0三个牌号标准水平等级标记为“I”,其他牌号标准水平等级标记为“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