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影响 通化地区钢材出口增势趋缓

2007-07-20 15:55 来源: 我的钢铁

为抑制钢材出口的快速增长,实现我国钢铁行业的发展方向以内需为主而非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模式,从去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率、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实施出口暂定税率等多项政策。上述政策的实施对通化地区钢材出口产生以下影响:

一、钢材出口增势趋向平缓。受4月15日国家实施的出口退税政策和5月20日实施的钢材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的影响,通化地区钢材出口出现1-4月遽增、5-6月增势趋缓的急剧变化的态势。今年1-4月份通化地区出口钢材5681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8.5倍。5-6月出口2538.2万美元,增长59.5%。

二、对韩出口呈下滑态势。韩国是通化地区钢材出口第一大贸易国,对韩出口钢材占全部出口钢材总值的六成以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韩出口的钢材价格较低。但是国家在出台降低和取消出口退税率政策的同时,又从6月1日起对卷材、板材等部分钢材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双重影响并急剧压缩了钢材出口利润,导致对韩钢材出口下滑。5-6月份对韩出口664.4万美元,下降13.8%。

对此,通化地区企业积极调整钢材出口国家和品种,以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调整钢材出口国家。因降低和取消出口退税率、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增加了钢材的出口成本,导致钢材出口价格上调,由1-4月份的均价451.9美元/吨,上调至523美元/吨,因此为减轻钢材出口受阻的局面,通化地区企业加大了向可接受价格上调的欧盟国家的出口力度。5-6月份向比利时出口892.5万美元,而去年全年仅出口7万美元。其次,调整钢材出口品种。加大了对不实施出口暂定税率的无缝钢管等产品的出口力度,6月份出口上述商品25.2万美元,而去年全年仅出口27.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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