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铁矿石进口贸易秩序影响有多大?

2007-01-10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近日,中钢协与五矿商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颁发《2007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两个文件,从2007年1月10日开始试行,2月1日正式执行,文件内容与06年南昌会议以来的市场传言基本一致,正式拉开了07年严厉整顿铁矿石进口秩序的序幕。
    铁矿石进口贸易当前存在的问题
    铁矿石进口秩序混乱由来已久,但是近几年随着进口量的激增,给国家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2005年年底的时候,倒卖的矿石主要是一些低品位的印度矿石,流向是卖到焦碳丰富的山西地区,可以利用焦碳的价格优势弥补矿石高价成本。一般是贸易商进口矿石,在CIF(到岸价格)基础上加上港口费用、银行费用、商检成本、货代成本后确定自己的成本价格,在此基础上卖给个体销售商,个体销售商再卖给小钢厂,并由进口贸易商代替个体销售商向钢厂开具税票——这样一来,大量的矿石“贩子”便可以从中渔利。据了解,当时矿石“贩子”每次转手都能每吨获利50元左右,倒矿最高价曾经超过1000元一吨。在倒卖者中,许多是对矿石市场比较熟悉的个体老板,尽管倒卖矿石总量不大,但扰乱市场秩序、哄抬价格的影响不可低估。
    06年国内一家媒体报道, 个别大钢厂高价倒卖铁矿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正在酝酿捉“内鬼”,受到了中钢协副秘书长戚向东的强烈斥责,他说,这是一篇未经采访的虚假报道,但戚并没否认报道内容的客观性。而事实上,大钢厂高价倒卖铁矿石早已是钢铁业业内众人皆知的秘密了。当时,06年度铁矿石谈判尚未结束,由于国内钢铁行业传言钢价有可能上涨,很多公司与大钢厂签订协议,委托他们从海外以低价进口铁矿石,并基本按照原计划的120%-150%需求量订货,一些小钢企甚至按照200%的量和大钢厂签订委托进口协议。而大钢厂由于除了自身以外的铁矿石需求,更容易压低进口价格。据悉,低价进口的铁矿石价格能比正常价格进口的价格差到每吨10美元以上。
    突击进口同时造成了进口铁矿石囤积压港严重,全国沿海主要港口进口铁矿石港存一度达到4355.7万吨的历史高位。这里面的原因有客观因素,如一直以来的铁路和公路运力有限;各地2006年严厉的治超影响;我国现有港口接卸能力不足,货物装卸和通关周期长等等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铁矿石的突击进口,一是部分铁矿石进口企业预期国际铁矿石价格将会上涨,大量进口和囤积进口铁矿石,伺机高价倒卖;二是个别港口为了吸引客户,给出了港存费优惠条件,加剧了港口铁矿石的大量囤积。
    由于饥不择食,也导致了进口铁矿石的质量明显下降。06年以来,从国外进口的铁矿石不是品位低就是水分和杂质含量高,质量问题日益突出。2006年上半年,常州口岸共计进口铁矿26批,不合格铁矿高达22批,不合格率达到78.6%,涉及金额3922.3万美元。福建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铁矿砂36批,不合格32批,不合格率高达88.89%,而且情况仍在继续恶化。
    同时市场价格开始不正常,现货市场铁矿石质量不高,但价格却高于合同价格,这一问题在06年表现得尤为突出。06年上半年,品位不算最高的印度铁矿石出口到中国的到岸价要比世界平均价高出30%。到第三季度,世界上公认的最优矿澳矿,比世界平均价高出近一倍。出现这种“质价倒挂”的主要原因,是国内企业分散竞相到印度参与矿石竞价,可说是“自己把价格抬高了”。而且,由于这种“分散的竞相采购”在时机和节奏把握上毫无章法,一哄而上抢资源、运资源,致使储运矛盾激化,全国主要港口的铁矿石库存居高不下。
    一种市场两种价格,铁矿石进口秩序的混乱和价格失常,也给了世界三大铁矿石生产商坚持价格不断上涨的信心和理由,最终导致铁矿石谈判连续失利。
    国家近两年出台的有关进口铁矿石的政策及措施回顾
    铁矿石谈判的连续失利,刺痛的不止是业内人士的神经,也吸引了国内各界的关注目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开始考虑整顿进口铁矿石秩序,为每年的谈判增加筹码,其实这项工作从2005年开始就已经有条不紊地在进行了。
    2005年5月,中国开始实行铁矿石进口许可证制度,根据新的规定,只有2004年铁矿石进口量超过30万吨或今年前两个月进口量超过10万吨的企业,才有资格获得铁矿石进口资格,将中国具有铁矿石进口权的企业从425家一下子刷新到118家,其中有70家钢企和48家贸易商。
    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加速了钢铁企业的整合,意味着近1亿吨落后装备产能面临淘汰,中国开始打击铁矿石需求中的不良部分。
    7月6日,70余家钢铁企业聚首郑州,参加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自铁矿石价格谈判结束后首次召开的进口铁矿石会议。会上,中国钢协介绍了酝酿已久的《关于稳定国内钢材市场价格的意见》、《2006年铁矿石进口企业资质标准》、《推行铁矿石进口代理制》、《铁矿石进口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四个文件,其中两个完全就是现在文件的雏形。
    11月23日,宝钢率先出台了2006年一季度产品价格政策,对大部分产品出厂价格做了较大幅度的降价调整,减少利润比,使得部分小型钢铁企业纷纷退场,从企业方面减少需求。
    12月9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力求在"十一五"期间,钢的年生产能力控制在4亿吨左右,淘汰1亿吨落后的炼铁生产能力、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进一步明确控制铁矿石需求的信号。
    06年1月,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谢企华走马上任,开始兼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这被许多业内人士视为增加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企业凝聚力的最佳手段。
    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再次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以解决目前我国钢铁市场供大于求等问题。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铁矿石需求的问题开始上升到“国策”的地位。
    6月20日,国家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商务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份紧急通知。这份名叫《关于对港存进口铁矿石进行输港的通知》要求,钢铁生产企业要将港口存放的铁矿石运往厂内,而以贸易为主的铁矿石进口企业,要将长期滞存在港口的铁矿石明确流向,迅速销往符合《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的钢铁企业,严禁借港口堆放大量存货,待价而沽。不久,国家发改委、交通部、铁道部、商务部对6月28日各地上报的铁矿石进口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了分析,然后组建了联合调查组进行专项检查。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五矿商会也被要求采取措施,防止大量进口和囤积铁矿石,伺机高价倒卖,扰乱国内铁矿石市场的行为。
    8月,中国钢铁协会和五矿化工商会成立了联合办公室,对进口铁矿石合同进行备案管理,钢铁企业的进口合同交由钢铁协会的办公室备案,而贸易商的进口合同将汇集到五矿商会处,两个协会共同对进口铁矿石进行监管。8月31日,五矿化工商会铁矿石分会在合肥召开一届六次会议,关于进口资质的标准问题,商会提出进口铁矿石数量70万吨、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具有港口堆场等存储设施或国外拥有矿山投资等一系列新的标准,提案基本获得了流通企业的认可。
    9月12日,中国钢铁协会再次在南昌召开进口铁矿石工作会议, 70家钢厂全部参加了会议,大小型企业利益格局各有不同,使得大家在进口铁矿石资质标准上争论不休。也就是这次会议上,有消息传出说07年中国进口铁矿石企业将从目前的118家减少到91或94家。会议再次讨论了铁矿石进口合同备案制、铁矿石进口代理制以及铁矿石进口流通企业资质标准等问题。
    9月1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对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在国内钢材流通领域引起较大反响,近一段时间取消钢品出口退税的问题更是成为当前市场焦点话题。种种迹象显示,取消退税似乎箭在弦上,只等官方下令。进一步阻止钢材出口的意图很明显:使中国国内的钢铁产量被迫下降,矿石需求也就会随之下降。
    措施的不断出台,方向很明确,要不断降低进口铁矿石的需求,整顿铁矿石进口贸易秩序,严厉打击倒矿行为,目的当然是在矿价谈判中形成一个一致对外的声音。
    提高铁矿石进口资质门槛和实行代理制和合同备案制度对国内各方面的影响
    对规模以上钢厂特别是已经拥有铁矿石进口资格的70家钢厂来说,进一步收缩进口资质权限的工作早在之中,也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但由于国内现货市场上的铁矿石主要来自国内开采,而在国内开采中,大钢厂又占据垄断地位,因此进口资质收权工作的最终完成,则意味着国内将最终形成一个大钢厂联盟垄断国内铁矿石市场的格局。
    对48家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贸易商来说,实行代理商制度后,铁矿石进口贸易模式将由目前的国外贸易矿-国内贸易商-国内钢厂,改变为国外贸易矿-国内钢厂双方直接谈价格。“代理商的作用就是操作贸易流程,比如报关,但不留价格操作空间。”其实48家有进口资质的贸易商中,很多贸易商已经按照这种模式在操作,根据了解代理费也正是在3%左右。
    回过头看,无论是在谈判过程中还是事后的总结,进口秩序混乱,小钢厂为牟暴利,私自进口并囤积铁矿石造成市场虚假繁荣一直被认为是造成谈判失利的主要原因。中小钢厂更被指为造成这种结果的罪魁祸首,而与次相对,中小钢厂的意见也很大,中小钢厂背后是地方政府,前两年钢材大涨价给他们带来了巨额利润,虽然中央政府讨厌他们,要抓大放小,但无论从税收还是人民就业角度,地方政府都大大倚重扶持这些小钢厂。按照BHP的说法,2006年他们与几家小钢厂和铁矿供货商签订的是短期铁矿石采购协议,比2005年基准价格增加10%。而且是现货交易,以现货合同来进行,满足一些无法达成长期交易的中小钢厂。大钢厂指责小钢厂叛变炒高了价格,拉升了他们与BHP长期协议的矿价。他们自己却利用进口资质限制,囤积与倒卖抬价原料,中小钢厂却在无奈中不断抱怨协议矿的优惠价格自己根本享受不到,不得以而出此下策。
    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2006年6月20日宝钢公开宣布接受19%涨幅后的第六天,也就是6月26日,全国第一个民营冶金行业商会组织———全国工商联冶金业商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商会成立之始就宣布了自己的代言人身份——为民营和中小钢厂说话。几乎所有在中国钢铁业占据一席之地的民营公司,都加入了沈文荣任首任会长的这个全国工商联冶金业商会。沈文荣在接受一家媒体的采访时说:“像刚刚结束的2006年全球铁矿石谈判,这次失败就没有一个很全面的核心班子,没有自主权,没有反映整个钢铁企业的意志。按照我们的意见,就是要争取对外话语权,这是我们商会的目标。至于什么时候能够取得话语权,要看我们商会的工作。”
    提高铁矿石进口资质门槛和实行代理制及合同制的措施出台后实际效果将会如何
    业内人士分析,代理制能否推动厂贸的良性互动还是一个未知数,两文件的效果还有待检验。
    首先,进口商数量未必能降下来。一方面,钢厂的资质标准变化不大,而且由于产能扩张,拥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钢厂数量会有所增加。而另一方面,上年度铁矿石进口总量提高对流通商影响也不大,因为新标准留有很大的余地:“自营进口量在30万吨以上70万吨以下的企业,通过自行组合且达到合并进口数量70万吨及以上的,可合并申请进口铁矿石企业资质”。
    其次,代理制并不具备强制性,只能“建议”和“倡导”企业实行。此外,《铁矿石进口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并没有如预期般与上述两文件同时发布。中钢协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该办法反映了钢铁生产和流通行业的诉求,但不属于行业规定和制度的范畴,需要由国家主管部门发布。对于《意见》如何监控进口铁矿石的流向,钢协方面称,主要将以企业自律和行业协调两条途径为主。
    《意见》中提到,进口铁矿石除满足企业生产自用外,建议并倡导实行进口铁矿石代理制。有贸易公司更是直言:“‘炒货’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国内一家代理进口非洲矿石的贸易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一家媒体的记者:“我们的总公司具有进口资质,同时也是相关协会的会员,但我们子公司不是会员,所以在公司代理业务监管上并没有太大压力”,“由于目前市场需求旺盛,代理进口铁矿石业务特别好做。而且在代理合同里签订的价格是期货价,国内需求方拿到的矿石价格比市场内同质量矿石的现货价便宜近万元。如果有下家,可以把需求之外的矿石以高价卖向市场。俗称就是‘炒货’”。对于国家限制或减少进口矿石企业,市场传闻有部分钢厂和贸易商采用在香港设立公司的方式进行规避,进口时找有资质的企业办理进口手续。所以有分析认为限制或减少进口矿石企业并不能起到遏制价格的目的,反而增加交易手续和成本。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撰文指出,由于许多企业进口铁矿石,中国在进口铁矿石过程中的规模优势难以转化为议价优势。国内大型钢铁企业与中小钢铁企业在谈判过程中的受益程度与违规成本并不对称,中方参与铁矿石谈判依然面临着来自内部的“搅局”压力。
    白明认为,2006年初,澳大利亚FMG公司又与6家中国钢厂签订了每年共计640万吨的铁矿石长达10年的供货协议。因此,规范铁矿石进口的贸易秩序不仅仅要控制进口铁矿石企业的数量,而且更要规范有资格进口铁矿石企业的行为。否则,即使中国只有两家企业有资格进口铁矿石都会存在着议价的“内耗”约束。
    同时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在寡头垄断市场的状况下,市场寡头可以通过调控生产人为地造成供应紧张的局面,尽可能地达到涨价的目的,迫使买方不得不接受他们的涨价要求。
    所以文件的出台是必要的,也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对每年的铁矿石谈判影响有多大,效果有待观察。
    (Mysteel.com资讯部编辑,请勿转载 袁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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