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查获不合格进口煤炭

2006-08-14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记者从汕头检验检疫局获悉,上半年汕头口岸进口的煤炭共四十批,有九批煤炭不合格,货值九百九十七点三万美元。
    据了解,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九十号局令,宣布《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本月一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在对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方面,填补无章可循的空白,特别是明确规定检验监管工作的重点是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及相关品质、数量、重量,体现了严把国门,维护人民健康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要求。
    据悉,去年汕头煤炭的进口量十九批,共有六批煤炭不合格;今年上半年汕头口岸进口的煤炭共四十批,重量一百一十二点八万吨,货值四千一百三十二万美元,共有九批煤炭不合格,货值达九百九十七点三万美元。
    在进口煤炭不合格率居高不下和安全隐患频频出现的情况下,汕头检验检疫局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进出口;另一方面,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确保进口煤炭质量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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