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海关关于进口废钢大件的新规定

2006-06-21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阿拉山口海关监管科近期组织口岸各报关行负责人开会,会议下发了关于进口废钢大件的新规定。规定中明确自2006年7月1日起,进口的需要切割或破坏的废钢大件(如:废钢轨、废管槽、废轮饼等),将不允许在国内切割或破坏。此类货物要求按正品报关,否则将责令退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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