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卡拉苏口岸开关后废钢进口增程序

2005-04-11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近日,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结合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对陆运口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工作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要求发布了紧急通知。此举也是为了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新疆地区进口废物市场,确保国内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防国外带放射性不合格废物原料入境,同时尽快解决好目前新疆陆运口岸因境外供货商注册问题造成的废金属滞留口岸问题,积极促进新疆废物原料进口贸易。
    通知要求,新疆口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期至2005年4月30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对每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严格检验并合格后放行,同时发货人书面承诺尽快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注册申请,自2005年5月1日起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注册制度的有关规定,凭境外供废物企业注册证书受理报检。境外废物原料供货商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115号公告和2004年48号公告要求尽快办理注册申请,并取得注册证后合法进口合格废物原料,规范开展与周边国家废物原料进口贸易。
    卡拉苏口岸今年5月份夏季开关期即将到来,很多中塔外贸企业盼着口岸开关后逐步开展两国废物原料贸易。根据塔吉克斯坦废物原料货源丰富这一特点和新疆地区外贸企业去年卡拉苏口岸开关期对塔国市场调研情况来看,从今年起打开该国废物原料贸易潜力巨大、商机无限。为保证刚刚起步中塔边境贸易市场稳步发展,促进中塔废物进口贸易,卡拉苏检验检疫部门特提醒广大从事中塔贸易外贸企业,
    让企业和个体商人尽快了解我国政府废物原料进口方面政策动态,督促塔方进口废物原料供货企业尽快办理“进口废物企业注册”积极促进中塔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将中塔进口贸易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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