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据Mysteel获悉,今日迁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0月23日18时迁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在严格落实《唐山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实施以下减排措施:
- 钢铁行业高炉、转炉、石灰、球团等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唐山市 2020- 2021年秋冬季工业企.业日常减排措施》执行,增加烧结机限产比例,具体措施如下:轧一钢铁2台90 m2烧结机停产;九江线材4台90 m2烧结机和2台152 m2烧结机停产;荣信钢铁1台100m烧结机、1台200 m2烧结机停产;松汀钢铁1台198 m*烧结机停产,1台300 m烧结机压30%风门生产;燕山钢铁1台90 m2烧结机、1台132m*烧结机和1台300 m烧结机停产;鑫达钢铁2台160 m*烧结机停产、其余3台160 m2烧结机压30%风门生产。
- 其他行业
- 独立球团、独立热轧行业企业全部停产、停止运输。
- 铸造行业B级企业熔炼工序限产30%;C级企业熔炼工序停产; D级企业停产,停止运输。高炉铸造行业B级企业烧结机限产比例不小于20%,高炉通过降富氧等方式限产比例不小于15%; C级企业烧结机限产比例不小于50%,高炉通过降富氧等方几式限产比例不小于15%; D级企业烧结机停产,高炉通过降富氧等方式限产比例不小于15%。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全市除满足“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省市重点工程、保障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
3.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继续按照《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迁政通字[2020] 4号)执行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4.矿山、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5.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 340号)相关条款。
Mysteel将持续追踪迁安市钢厂停限产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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